@广东人,购买这43种常用药要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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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注意啦
从8月26日起
购买布洛芬、连花清瘟胶囊
等43种药物
均需实名登记!
而且不得通过送餐、跑腿、快递等
服务平台进行配送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结合我省新冠肺炎临床诊疗用药经验,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医疗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品种进行梳理,拟定了《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
根据规定,8月26日起,各零售药店在销售目录内的退热类药品时必须实施实名登记报告。网络销售则实行“网订店取”模式,确保对购药者发热状况及“疫情线索”人员信息及时准确报告。
各地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对不按规定填报的定点零售药店,责令整改,并按照医保服务协议加强管理。
零售药店应在其营业场所显眼位置张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并将零售药店执行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情况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确保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目录内共涵盖43种药品,包括布洛芬、连花清瘟胶囊、去痛片、小柴胡冲剂、维C银翘片等。
药品目录
药店买感冒退热药
须实名到店取
快递、外卖、跑腿取都不行
购药登记
零售药店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时,必须纸质完整记录购药者的体温、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及所购药品等信息;对代购药品的,还必须询问并记录用药者体温、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对购药者提供的手机号码要现场拨打确认。
网订店取
◆零售药店接到网络订单后,必须核对购药者是否完整填写用药者的体温、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等购药人员信息;信息不完整的,应退回网络订单,告知购药者补充有关信息。
◆体温信息登记超过37.3℃的,立即登录系统上报疫情线索信息,同时电话通知购药者所登记的地址对口“三人小组”,并配合“三人小组”做好跟踪处置。
◆零售药店完成网络购药信息核对并登录系统完成网络购药信息登记上报后,方可通知购药者到店药。
防疫工作重如泰山
希望各位小伙伴们予以支持理解
主动配合零售药店
做好相关疫情联防联控措施
在网络上购买也要到门店领取哦
开学在即!准大学生们,请收下这份医疗保障秘籍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召开2020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
滴~ 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编辑:蔡妙珍
资料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管局、深圳市场监管、深圳大件事、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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